球员jr史密斯cba(jr史密斯cba十佳球)
在CBA(中国篮球协会)的赛场上,球员JR史密斯的名字如雷贯耳。这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在CBA的舞台上留下了无数精彩瞬间。本文将带领大家回顾JR史密斯的CBA传奇之旅。
二、JR史密斯简介
1. 个人资料
* 姓名:詹姆斯·雷蒙德·史密斯(James Raymond Smith)
* 出生日期:1986年8月9日
* 国籍:美国
* 身高:1.96米
* 体重:92公斤
* 场上位置:得分后卫/小前锋
2. 职业生涯
* 大学:俄克拉荷马大学
* NBA:纽约尼克斯、克利夫兰骑士、金州勇士、布鲁克林篮网、底特律活塞、多伦多猛龙
* CBA:新疆广汇、广东宏远
三、JR史密斯在CBA的表现
1. 新疆广汇
* 2015-2016赛季:场均得分23.3分、助攻4.1次、篮板4.5个
* 2016-2017赛季:场均得分22.2分、助攻3.5次、篮板3.8个
在新疆广汇的两年时间里,JR史密斯成为了球队的核心球员。他凭借出色的个人能力,为球队赢得了无数荣誉,包括CBA总冠军。
2. 广东宏远
* 2017-2018赛季:场均得分25.6分、助攻3.6次、篮板3.4个
加盟广东宏远后,JR史密斯继续发挥出色。他不仅帮助球队赢得了CBA总冠军,还入选了CBA全明星阵容。
四、JR史密斯的传奇时刻
1. 新疆广汇
* 2016年CBA总决赛:在总决赛第五场,JR史密斯全场砍下40分,帮助新疆广汇逆转广东宏远,夺得总冠军。
* 2017年CBA总决赛:在总决赛第五场,JR史密斯再次发挥关键作用,帮助新疆广汇成功卫冕。
2. 广东宏远
* 2018年CBA总决赛:在总决赛第五场,JR史密斯关键时刻三分球绝杀,帮助广东宏远夺得总冠军。
JR史密斯在CBA的传奇之旅,让他成为了中国球迷心中的英雄。他凭借出色的个人能力,为中国篮球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JR史密斯在CBA的赛场上,继续书写辉煌。
六、表格:JR史密斯CBA生涯数据
| 赛季 | 球队 | 场均得分 | 场均助攻 | 场均篮板 |
|---|---|---|---|---|
| 2015-2016 | 新疆广汇 | 23.3 | 4.1 | 4.5 |
| 2016-2017 | 新疆广汇 | 22.2 | 3.5 | 3.8 |
| 2017-2018 | 广东宏远 | 25.6 | 3.6 | 3.4 |
JR史密斯在中国CBA的哪个队打球
JR史密斯曾在CBA效力于浙江稠州银行对。
一、早年经历
1、高中时期,J.R.史密斯先后就读于斯坦内特高中、马克克里斯顿高中、莱克伍德高中和圣贝内迪克茨预备学校,J.R.史密斯在圣贝内迪克茨预备学校场均可得27分、6个篮板和5次助攻。
2、2004年,J.R.史密斯参加了麦当劳全明星赛,获得了这次大赛的MVP。赛后,史密斯决定放弃进军大学的梦想,寻找直接前往NBA打球的机会。
二、职业生涯
CBA经历
1、2011年9月14日,浙江稠州银行正式与J.R.史密斯完成签约,合同规定,史密斯将代表浙江稠州银行打满2011-2012赛季的全部比赛,不含有跳出选项(即NBA结束停摆后,史密斯也不能中途离开浙江队返美参赛)。
2、2011年10月28日,在温岭进行的稠州银行队与美国芝加哥旅行者明星职业男篮的这场热身赛中,J.R.史密斯得到33分、10个篮板和10次助攻,这是J.R.史密斯身披浙江稠州银行男篮战袍后的首秀。
3、2012年1月13日,在稠州银行队与八一双鹿的比赛中,J.R.史密斯的姐姐认为史密斯遭遇不公正判罚,与坐在主席台上的观众产生肢体冲突,而正在场上比赛的史密斯也差点冲上看台引发群殴。
4、2012年2月6日,J.R.史密斯入选2012年CBA全明星首发阵容。
5、2011-12赛季,CBA常规赛得分榜前26位均为外援,其中位居首位的是J.R.史密斯,场均34.4分,其中一场60分,两场50+。
NBA经历
1、黄蜂时期
(1)2004年NBA选秀,J.R.史密斯在首轮第18顺位被新奥尔良黄蜂队选中。
(2)2004-05赛季,J.R.史密斯代表黄蜂出战76场比赛,其中56场首发,场均出场24.5分钟里,得到10.3分、2个篮板和1.9次助攻。
(3)2005年2月20日,J.R.史密斯参加了2005年全明星扣篮大赛,未能进入决赛。2005-06赛季初期,J.R.史密斯首发黄蜂前22场比赛中的21场,但是后来因和教练组产生矛盾,成为替补,整个赛季出场55场,场均得到7.7分。
2、掘金时期
(1)2006年7月16日,芝加哥公牛队送出泰森·钱德勒,从黄蜂交易得到P.J.布朗和J.R.史密斯。7月21日,丹佛掘金队送出大前锋霍华德·埃斯利以及2007年第二轮的两个选秀权,从公牛交易得到J.R.史密斯。
(2)2006年12月6日,J.R.史密斯卷入掘金队和尼克斯队的场上纠纷,因打架被处以禁赛10场的处罚。
(3)2007年10月13日,由于J.R.史密斯在丹佛一家夜店对一名女士有不礼貌行为,掘金队处以他2007-08赛季常规赛前三场的禁赛处罚。
(4)2009年4月14日,掘金118-98战胜国王,J.R.史密斯替补出战,得到全场最高的45分,其中11记三分球刷新生涯三分球命中数纪录。
3、尼克斯时期
(1)2012年2月18日,纽约尼克斯队正式宣布签约J.R.史密斯。
(2)2012年7月10日,J.R.史密斯和纽约尼克斯队续约两年。
(3)2013年7月5日,J.R.史密斯宣布留守尼克斯。7月11日,双方正式签约,合同为期3年价值1794万,其中2015夏球员选项。
4、骑士时期
(1)2015年1月6日,克里夫兰骑士队和尼克斯、雷霆达成三方交易,J.R.史密斯加盟骑士。
(2)2015年4月6日,在骑士主场99-94战胜公牛的比赛中,J.R.史密斯全场17次投篮均为三分球,成为NBA历史上在单场比赛中出手三分球次数最多同时没有一次两分球出手的球员。
(3)2018年11月21日,骑士队官方宣布J.R.史密斯将不再为球队出战比赛。
(4)2019年7月16日,骑士队官方宣布裁掉J.R.史密斯。
三、人物评价
1、J.R.史密斯属于技术出众的得分型侧翼球员,能够在任何地方投篮;控球出色,投篮选择糟糕;总是赌博式防守,对抗平平。(新浪体育评)
2、J.R.史密斯拥有非常出色的身体素质、弹跳能力以及出色而柔软的投篮手感,比赛中的史密斯绝不会放弃每一次快攻扣篮的表演机会,他激情四射的表现往往会令球迷大呼过瘾。(搜狐体育评)
3、J.R.史密斯的个人能力确实很强,三分球也很准。(浙江稠州男篮助理教练刘维伟评)
jr史密斯为什么会在cba打球你有哪些了解
乔丹是神,只可仰望,而不敢亵玩焉!那26岁JR史密斯在CBA的表现,也并不亚于26岁的的乔丹在NBA的表现。26岁的JR在CBA场均可以得到34.4分4.1篮板7.4助攻,三分命中率高达46%。
并且还有过单场60+,两场50+,半场投进12记三分的惊人表现。26岁的乔丹在NBA场均可以得到33.6分6.3篮板6.9助攻,三分命中率为37.6%。怎么样?论杀伤力和数据,JR甚至可以说是强于乔丹!
纵观JR史密斯的整个职业生涯,也算是跌宕起伏大起大落,意气风发的时候在掘金,无所不能的扣篮和各种不讲理的三分,给球迷带来了荷尔蒙爆棚的盛宴。
低谷时沦落到没有球队签约,只能漂洋过海来CBA继续你的热爱,最终重新回归NBA,,辅助詹姆斯完成了承诺,为克利夫兰赢得了队史第一座总冠军,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JR虽然在场上表现出众,但同时也伴随着麻烦不断。忍无可忍的尼克斯管理层把他交易到骑士。从此,JR在詹姆斯身边开启了他的救赎之路。在骑士,JR由原来的疯狂持球单打,转变为后来的铁血射手。
并且在2016年,跟詹姆斯一起为克里兰夫带来了第一座NBA总冠军。随着时间的推移,JR早已淡出了NBA的视线。但江湖中始终还流传着“JR不神经,天天全明星。JR不浪投,各个五佳球”的传说!
2004年的时候,他跳过了大学,直接进入职业生涯。但是现在,他终于要获得他从未有过的大学经历。当NCAA在当地时间星期二裁定史密斯有资格参加Aggies高尔夫球队后,JR史密斯正式成为了一名36岁的新生球员。
在骑士队的五个赛季当中,史密斯成功闯入总决赛四次,并且成功获得职业生涯第一个总冠军。随后,他在骑士逐渐沦为边缘球员,并且在下赛季选择投奔詹姆斯,加盟洛杉矶湖人队,这也是JR史密斯职业生涯在NBA的最后一支球队。
JR史密斯在CBA得了60分的比赛是几几年几月几日
在2011-12赛季CBA第28轮浙江队同青岛队的较量中,JR史密斯全场投中14记三分球,砍下60分!值得一提的是,他在送出60分的同时,还贡献了8个篮板和6次抢断。
那场比赛的第一节,JR甚至连一分钟都没打,他是用了三节比赛来得到这60分的!更离谱的是,他在第二节仅仅得到9分,却在后两节势不可挡地砍下51分!
这台“人工智能”机器一旦调入了无敌模式,那么只能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三分球成为了他的第一利器,对方想尽各种办法,就是挡不住在三分线外一米就干拔而起的JR。
比赛中,他甚至可以从后场开始带球,一路连过三名球员,直捣黄龙轻松上蓝得分!场边的球迷也许会有一种错觉,你不是在看一场篮球赛,而是一场足球赛,那美妙的过人,随之送上的是一记精彩绝伦的抽射,JR就是那个把门神也当成观众的人。他的眼前只有篮筐,而进球似乎也只是一种必然的结局。
那个赛季,他一共为浙江队打了32场球,场均出场36.5分钟,可以拿下34.4分7.4篮板4.1助攻2.5抢断。2011年11月30日到12月25日,在接近1个月时间里,JR曾连续11场砍下30+!
值得一提的是,JR曾在采访中表示:“我在CBA学到的一些战术,可以复制到NBA来使用。”